自驾招揽乘客收7元被重罚4万,最高检介入纠正
10月23日上午,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,主题为“高效处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”。发布会上介绍了一起因“小过重罚”引发的行政检察监督案例,备受关注。案件中,王某使用私家车招徕一名乘客并收取7元车费,结果因未获取所需经营许可,被交通管理部门判罚4万元,法院虽确认了处罚程序的违法性,但未撤销该罚款。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这一处罚已超出轻微违法行为应有的惩罚范围,随即提出抗诉并进行监督纠正。记者了解到,检察机关针对“小过重罚”和“重过小罚”等问题,不仅监督个案,还推动行政部门改进执法机制,统一执法标准。某地检察院与相关部门联合发起会议,建立防范“小过重罚”的合作机制,促成20多起轻微案件减轻或免罪,累计减免罚款超270万元。